通知公告

北京市党的建设研究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责任编辑:金组新文章来源:本站 作者:市党建研究所发布时间:2017-03-23

经市党建研究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国党建研究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部署和全市组织部长会议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首都改革发展大局和党建工作实际,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薄弱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研用结合,广泛开展应用性、对策性、持续性研究,更好地发挥党建智库作用,推动首都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 调研选题

市党建研究会2017年立项课题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关于十八大以来北京市党建工作经验研究

2.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问题

3.关于党的思想理论建设问题

4.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问题

5.关于落实党委(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

6.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问题

7.关于基层党建薄弱领域和突出问题

8.关于强化各领域党组织整体功能问题

9.关于基层党建基础性建设问题

10.关于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问题

11.关于具有首都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

以上选题为课题研究方向,申报时,可自拟题目。

三、 申报条件

凡北京地区党政机关、高校及科研院所、企业、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等单位,在京从事党建研究的专业人员、党务工作者,均可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单位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专业教研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曾担任过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

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同时参加其他课题的申请。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 申报要求

突出前瞻性,围绕各级党委的中心工作来谋划;突出针对性,树立问题导向,以目前正在做和将要做的工作为研究对象;突出科学性,预期成果以对调研素材的充分运用和调查数据的深入分析为主要支撑,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突出实效性,以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为主要方向,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建议。

五、 立项经费和完成时间

重点课题资助经费3万元,指导课题资助1万元。课题经费按市党建研究会有关课题管理制度分阶段拨付。

完成时间:201711月下旬。

六、 申报方式和时间

采取委托和招标方式确立课题承担单位。申报单位填写电子版的《项目申请书(2017年版)》后,A4纸打印,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后,一式12份(1份原件,11份复印件)寄送至市党建所。不接受电子版报送。

申报时间:截止到47日(星期五)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请务必按规定时间申报。市党建所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向准予立项的课题组发出立项通知。未批准立项的,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卢荣荣 64522175 18612186080

梁朱红 64522172 13671086634

电子邮箱:diaoyanchu609@163.com

联系地址:东城区和平里东街民旺乙19号,北京市党建研究所调研处(北京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西楼609室),邮政编码:100013

 

北京市党建研究会秘书处

2017323

 

 附件1:《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填表注意事项.doc